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明确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测试地点为:四川省公安厅南充战训基地(南充市顺庆区潆府路149号,潆溪街道办事处对面)。
报考人员于当日早上8:30时前,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若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二、测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测试科目各单项分值为100分,计算总成绩时,按比例进行折算。
特警职位一测试科目为:体能测试(20分)、安检排爆理论知识(30分)、实战操作(50分)。
特警职位二测试科目为:体能测试(20分)、88式狙击步枪100米精度射击(40分)、88式狙击步枪多种姿势射击(40分)。
特警职位三测试科目为:体能测试(20分)、95—1式突击步枪基础射击(40分)、400米障碍跑(40分)。
特警职位四测试科目为:体能测试(100分)。
三、特警职位一测试科目及标准
(一)安检排爆理论知识:理论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计成绩。
(二)实战操作:考生抽签确定制作模拟爆炸物,并对模拟爆炸物实施处置。操作错误一项扣除5分,爆炸物制作不成功为0分、爆炸物处置不成功为0分。操作总分低于60分者不计成绩。
四、特警职位二测试科目及标准
(一)88式狙击步枪100米精度射击
1.测试内容:100米狙击步枪精度射击(卧姿有依托)。
2.考试规则:
(1)示范员进行规则示范,讲解相关要求。
(2)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生听到指挥员口令后,由出发地领取子弹、弹匣进入射击地线准备射击。考生试射用弹2发,2分钟内完成。记分射击5发子弹,3分钟内完成。射击完毕后,听从现场指挥命令。
(4)考试在射击考试进行中出现枪械或弹药故障未完成射击的,举手示意或报告,经指挥员同意后退出靶位,待首轮考试结束后重新射击。
(5)考生现场确认成绩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
3.评分标准
(1)总分值100分,1环计2分,0分为不及格,则该科目成绩为零。
(2)成绩以靶标实际中弹环数为准(有效弹痕,既压线和破线均算内环,其余算外环),当中弹数多于规定子弹数时按多出子弹数由高环至低环相应扣除。
(二)88式狙击步枪多种姿势射击
1.测试内容:多姿势无依托射击(卧姿100米,坐姿80米,蹲姿60米,跪姿40米,立姿30米)。
2.考试规则:
(1)示范员进行规则示范,讲解相关要求。
(2)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生现场确认成绩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
3.评分标准
(1)每个部位命中目标基础分为10分,命中环数为该部位得分、未命中不得分,一个部位中弹两发(含两发)以上时,则按环数最低的一发计成绩,记实际射弹命中的总环数,总分值100分,1环计2分,0分为不及格。
(2)成绩以靶标实际中弹环数为准(有效弹痕,既压线和破线均算内环,其余算外环),当中弹数多于规定子弹数时按多出子弹数由高环至低环相应扣除。
(三)射击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没有指挥员口令,不得私自触摸枪支,不得随意扣动扳机,否则取消资格。
2.考生不按动作程序要求射击的,当场取消资格。
3.严禁私自携带弹药到考场,严禁私藏弹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五、特警职位三测试科目及标准
(一)95—1式突击步枪基础射击
1.测试内容:5分钟100米固定胸环靶射击(卧姿无依托)
2.考试规则:
(1)示范员进行规则示范,讲解相关要求。
(2)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生听到指挥员口令后,由出发地领取10发子弹、弹匣进入射击地线准备射击。在考官下达“卧姿装子弹”口令,考生枪弹结合、子弹上膛、自行开始射击。最后一发子弹射击完毕或规定时间截止,考生必须立即停止射击、关闭保险、枪面朝右置于地面。
(4)射击完毕后听口令统一验抢,将剩余子弹退出并交与考官,考官回收子弹并做好登记,验抢完毕后枪支置于地面。
(5)出现枪械故障,由考生自行排除,排除不了或机械故障如击针断裂,扳机簧断裂等非人为因素的经现场总考官确认后该考生在所有考生结束考试后进行补考。出现哑弹时自行排除,哑弹不补发子弹。
(6)考生现场确认成绩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
3.评分标准:
(1)总分值100分,1环计1分,0分为不及格,则该科目为零分。
(2)成绩以靶标实际中弹环数为准(有效弹痕,既压线和破线均算内环,其余算外环),当中弹数多于规定子弹数时按多出子弹数由高环至低环相应扣除。
4.射击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没有指挥员口令,不得私自触摸枪支,不得随意扣动扳机,否则取消资格。
(2)考生不按动作程序要求射击的,当场取消资格。
(3)严禁私自携带弹药到考场,严禁私藏弹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400米障碍跑
1.测试内容:五步桩、壕沟、矮墙、高板跳台、云梯、独木桥、高墙、低桩网共八组障碍,考生按要求往返共通过16次/组障碍。
2.考试规则:
(1)示范员进行规则示范,讲解相关要求。
(2)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前30分钟,统一组织热身活动,热身运动不低于20分钟。
(4)考官自下达准备口令:考生在起点成俯卧姿势准备,听到“预备-跑”的口令,开始起身跑,同时计时开始,依次通过:100米跑→绕过标志杆转弯→跨越三步桩→跨越壕沟→跳越矮墙→通过高板跳台→通过云梯→通过独木桥→攀越高墙→钻爬低桩网→绕过标志杆转弯返回→跨越低桩网→攀越高墙→绕行独木桥下立柱→通过云梯→通过高板跳台→钻越洞孔→跳下攀上壕沟→跨越五步桩→绕过标志杆转弯→100米跑至终点。
3.评分标准:
本次考试按时间计算得分,满分100分, 2分20秒(含)跑完全程的记60分,每减少一秒加一分,每增加一秒减一分,未满一秒按一秒算。
4.相关规定
(1)本科目考试采用不中断计时法,整体过程连续计时, 3名裁判秒表计时,取三个时间中间值,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2)发生抢跑超过两次的考生给予警告,第三次取消该科目考试资格,该科目记零分.
(3)通过障碍时,双脚必须落在限制线以外,踩线或落在线内的则该障碍重新通过。
(4)通过障碍时,考生不得相互干扰或帮助,出现严重违规的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障碍时不得借助障碍两边立柱,否则该障碍重新通过。
(6)绕过标志杆转弯时,身体不得触碰旗杆,否则每发生一次加时1秒钟。
(7)通过高低台时,考生必须用脚踏或用手支撑逐级跨越高低台,严禁隔级跨越,否则加时1秒钟。
(8)通过云梯时,考生在双脚离地的状态下,必须利用双臂先从第一根栏开始至最后一根栏结束,第一根栏和最后一根栏必须用手触碰,严禁双脚在未离地的状态下用手触碰第一根栏,否则该障碍重新通过。
(9)通过壕沟时,不得扑坑,否则该障碍重新通过。
(10)每个障碍设置一名红旗信号员,考生在通过障碍时信号员举起红旗,未按要求通过的,信号员不放旗,按要求通过障碍的信号员将旗放下。
(11)记录员统计成绩,经考生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有序离开。
六、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分为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500米跑、100米跑,总分100分,各项目分别占25分。
(一)引体向上
1.场地器材:单杠器械。
2.测试方法:考生双手正握单杠双臂伸直身体悬垂。静止后,双臂屈臂上拉(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1次,记录引体次数。
(二)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标准沙坑,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起跳区要平坦。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触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
3.测验方法:每人试跳3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垂直距离,记录最好1次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三)1500米跑
1.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塑胶跑道。发令枪、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2.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试,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两脚不超过起跑线。当听到口令或枪声后开始起跑并开始走表,完成1500米后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
(四)100米跑
1.场地器材:1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塑胶跑道。发令枪、起跑器、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2.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可用蹲踞式或站立式起跑,起跑时不超过起跑线。当听到口令或枪声后开始起跑并开始走表,完成100米后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抢跑者第一次重跑,第二次取消资格。
(五)体能测试科目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科目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 引体向上 | 立定跳远 | 100米跑 | 1500米跑 |
(次) | (米) | (秒) | (分′秒) | |
100 | 21 | 3.00 | 11″5 | 4′15″ |
95 | 20 | 2.95 | 11″7 | 4′20″ |
90 | 19 | 2.90 | 11″9 | 4′25″ |
85 | 18 | 2.85 | 12″1 | 4′30″ |
80 | 17 | 2.80 | 12″3 | 4′35″ |
75 | 16 | 2.75 | 12″5 | 4′40″ |
70 | 15 | 2.70 | 12″7 | 4′45″ |
65 | 14 | 2.65 | 12″9 | 4′50″ |
60 | 13 | 2.60 | 13″1 | 4′55″ |
55 | 12 | 2.65 | 13″3 | 5′00″ |
50 | 11 | 2.60 | 13″5 | 5′05″ |
45 | 10 | 2.55 | 13″7 | 5′10″ |
40 | 9 | 2.50 | 13″9 | 5′15″ |
35 | 8 | 2.45 | 14″1 | 5′20″ |
30 | 7 | 2.40 | 14″3 | 5′25″ |
注:体能测试各单项成绩得分低于30分为不合格,不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七、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能测试具有专业性和一定的危险性,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视同考生能熟练掌握本职位所有测试项目。考生应全面熟悉测试要求、注意事项和纪律规定,准确把握自身身体状况。考生在测试前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书面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考生的家属及其他社会人员等非测试人员不得进入测试场地。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考场规定,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不得有影响他人测试的情况发生。违纪人员除当场取消测试资格外,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延迟测试。
(四)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加测试。各项目测试前由测试员讲解测试规则、记分办法和进行示范;若因考生不认真听取讲解、观看示范,在测试中违规操作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必须服从裁判裁决,当对裁决有异议时,应立即向裁判组反映,在裁判组未作出新裁决前,维持原裁决。当天测试结束后,裁判组不再受理考生对于判决的申诉。
(六)考生须着适宜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不得穿带钉跑鞋,不得携带辅助设施。
(七)专业技能测试有项目违纪或被取消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八)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试场地,尽量不携带背包等物品,如因特殊原因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本办法由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充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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